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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书院 > 都市言情 > 新婚姻故事 > 第65章
  她不再害怕和迟钰起冲突了,她也不那么害怕失败了,所有的路总归要走到头才能折返,人要触底才会反弹。
  扎西贡布心情复杂,他自然也看出于可身上有什么变了,但那绝不是因为她对待男女感情变得敏锐了。那改变始终与他无关。
  他摇着头笑了笑,这笑容是荒诞的,他简直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他从未觉得于可傻,何况如此看起来,一面隐藏自己的感情,又一面希望被对方发现的他才更像个傻子。
  但再傻的人也知道此刻这种情感也可以告一段落了。
  光凭着迟钰那条断掉的胳膊,他们之间的感情就没有外人可以插入的余地,他们冒着送命的危险合力救下了一个小孩,但都对此事的态度都是那么轻便自然。
  可能男女之间的感情有的像火,有的也会像水一样,不滚烫不代表不好。
  如此想着,扎西贡布也不那么拘谨了,他笑着说:“你每天都想着工作。”
  不过他要说的话可能也跟于可未来的去留有一定关系。
  “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已经计划不再喜欢你了。之前我是有那种想法,以后应该不会有了。但如果你觉得不舒服,你可以退出这次的评估的工作,因为我已经决定要留下了。”
  上午扎西贡布已经接到了罗导的电话,询问他是否有意愿留下,他一口答应下来,但现在看来,于可大概也会争取另一个留下的名额,这样的话,他们还会有几个月的相处时间,他并不想造成于可的不便。
  于可是完全没有想到扎西贡布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对她进行延迟表白。
  她一口奶茶呛出鼻孔,棕色的液体或滴答或喷射,溅了自己一身,狼狈地捂着嘴巴反问:“你喜欢过我?喂!你在开我玩笑吗?这一点儿都不好笑。”
  她大他许许多岁不说,况且在同事眼里,她的身份一直是男女莫辨的已婚妇女,他喜欢她什么?喜欢她年纪大,喜欢她不洗澡?
  但扎西贡布对她的惊讶嗤之以鼻,他觉得于可的表现贬低了他的感情,也贬低了她自己。
  “我为什么不能喜欢过你?就因为你有爱人吗?喜欢这种事又不受思想控制,喜欢用的是这里。”
  扎西贡布说着用手拍了拍心脏的位置,摇着头,恨铁不成钢地说:“我发现你们的问题就是这个,读书太多,总是用脑子吗?思考得太多,反倒是慢得很。”
  “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都是用心感受的,心比头脑更快。”
  分开,回医院,找主治医师签字。
  余下的三十分钟,于可的脑海里一直闪烁着扎西贡那句用心感受,那句子每闪一次,揣在她裤兜的藏刀便晃荡一下,像是某种音乐的节拍器。
  再回到二楼迟钰的病房,看到被子下的弧度仍然保持着那个蜷缩的姿态,于可心中一下柔软起来。
  她感受到一种流淌的爱意,源源不断。
  她走过去,伸手从被角探进去,摸了摸那人的脸颊,轻声说:“出院办好了,咱们回去吧。”
  第60章 浴
  二人身在外地,回去是指迟钰在酒店的套房。
  迟钰的车和车钥匙还在村里,饶是地动山摇,这铁家伙外表只是受了点轻微剐蹭,为了不影响搜救队的工作,被次仁的父亲开到了一处空旷的地方。
  县城不大,徒步二十分钟就能绕城一周。
  出了医院,松散地走着,在主干道十字路口附近的小巷子拐了个弯,远远地从低矮的房头看到酒店的招牌,并行的两人精神一震,余光瞥向对方的侧脸,心中都有种正在一起回家的错觉。
  不只是于可和迟钰深感如恍隔世,酒店内也十分嘈杂拥挤,像是刚打了一仗。
  大堂的服务人员正在向民众分发免费的瓶装矿泉水,迟钰和于可耐心地等了一会儿,才在前台的抱歉声中拿到了重新制作好的房卡。
  因为地震断电了一晚,酒店电梯正在维修中,上楼纯靠两条腿,又花费了一些时间。
  待刷开房门进入房间时,迟钰的气息已经有些不稳,苍白的一张脸上蒙着污垢,连唇色都是乌的。
  他从医院出来就没怎么说话,眉眼唇角皆冷清,像是术后萎靡不振,也像是在和于可闹别扭。
  这会儿他撩起眼帘望着浴室,有心想进去痛快地洗个澡,但是受制于身上那条不能碰水的破胳膊,只能由于可安排,先坐在沙发上休息,再由她帮忙在浴缸内放半缸温水。
  于可洗澡很快,在浴缸放水的功夫,已经洗漱一新,换上了一套属于迟钰的干净衣物。
  裤子长了挽起几道,衣摆太大就扎进腰带。
  面红齿白,血气十足,整个人利落清爽,唯独那头续了很多年的长发成了大问题。
  拆开发辫,抹上洗发水前,中段的位置已经有不少地方打上了死结,待洗净头皮,又用护发素浸了,那些乱麻似的发丝用手指仍然难以疏通。
  眼下头发微干,再加上梳子,于可歪着头呲牙列嘴半晌,干脆放弃,从浴室探头出来询问正在沙发收发信息的迟钰。
  “哎,你说我绞短发怎么样?还是说你更喜欢我留长发?”
  上午扎西贡布在县城里的手机店帮迟钰买了个去年上市的安卓机。
  整个阿里地区都没有apple授权店,最近的代理商也在日喀则,他在官网定了一部新手机,但等物流走过来拿到手里最少要一周的时间。
  迟钰起码十年没碰过安卓系统了,咖啡桌上是刚开机的笔记本电脑,他一个手拿手机,眼睛望着电脑上不停跳出来的邮件,手指频繁在手机屏幕界面上误触,正在磕磕绊绊地下载一些必备的软件。
  他听到于可的话了,但没抬头,因为疑心于可的问题是个陷阱。
  他想了一想,随后才很谨慎地撩起眼帘对她语气平平地说:“我从没说过我喜欢你留长发。我也没有特殊喜欢长发这件事。”
  女性的长发,短裙,高跟鞋,甚至华丽的妆面,都是一种人造的两性符号。
  如果他说自己喜欢长发,那代表他喜欢的是概念上的女性,并不是于可本人,实在缺乏专属性,他的爱不是那么低阶的,他不想让于可有任何误解他的可能性。
  从手术过后,他状态一直很紧绷,脑子里不停地在过昨晚他们说过的话,总觉得失血过多没发挥好,为了安慰于可暴露了太多自身的缺点。
  他既戳穿了社会价值的虚无,也给自己贴了个顺直男的标签,这似乎从起源就否定了他们续存婚姻的分量。
  这是非常不好的思想导向。
  眼下一个简单的问题,也被他搞得草木皆兵,看到于可撇了下嘴又缩回了浴室,他不确定他的答案对方是否满意,又朝着门口的方向补充了两句:“你就是光头我也没意见。我喜欢你自然的样子,跟外表没有关系。”
  “你在说什么啊?谁会在大冬天理一个光头,我是不知道冷吗?”
  有声音从浴室飘过来,迟钰敛起的眉眼稍微放松了一些,但口气仍然认真。
  “冷也可以,不冷也可以,反正我都可以,你怎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
  于可在浴室里翻了个白眼,简直不知道他在胡乱支持什么。
  不过既然迟钰没有持反对意见,那么她下手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作为丈夫,迟钰对她头发变短没有意见,但她作为他的妻子,是不会同意他把头发剃成圆寸的。
  她从小就讨厌男生留圆寸,尤其是风靡过一阵的莫西干。
  相亲之前,家里人一直觉得她之所以常年保持单身,是因为这孩子太正气凌然,对待感情各方面总是傻乎乎的,根本没发育接收罗曼蒂克的天线。
  其实这并不是事实。
  她没谈恋爱,单纯是因为取向太过于挑剔。
  她不喜欢浓密的胡须,古铜色的皮肤,抽过烟的口气,发亮的大肌肉,叔系,爹感,糙汉,都不是她的菜,说到底,她爱的始终是那类看起来还没被阳刚气概毒害的清隽少年。
  因为他们最像在大雨天被淋湿毛发的小狗,是一种可以被她拯救的对象。
  而迟钰在相亲时展现给她的状态,完全符合了她对另一半的要求。
  他温和,漂亮,没野心,看起来从容,真诚,没有任何攻击性,她很喜欢和他恋爱时随意摆布他的感觉,也为婚后他身上偶尔流露出的,人夫的气质心动过。
  不过这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对象的,她不可能指望他永远做漂亮孱弱的假花。
  她接受他的瑰色,也要接受他古怪的刺,何况这些刺现在看起来也被他自己扯没了,刚才她瞧了一眼,这人不知道又在脑子里转什么,坐在沙发里板着脸处理工作,以为自己很凶悍,但剪影更像一只坏脾气的宠物狗。
  于可简单地用发绳把所有头发束在头顶,随后用一掌握着这些黑发向前捋,直到看到打结的地方,再用那把白玛给她的利器将成捆的发丝全部割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