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月初已经拆了石膏,但右手还挂着康复吊带,不过这不妨碍他仍然把衣服穿得像个时装模特,西装革履的迟钰走到沙发旁边,用左手给周启明倒了一杯威士忌。
看着周启明一饮而尽后,他再伸手,周启明挡住了他的动作,非常严肃地告诉他:“小迟,你来公司才三年,虽然你当上合伙人之后给公司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利润,但是你要知道,公司是我一手建立的,这些股东也都是我的朋友,我们是老相识了,在公司决策层面上,你没有胜算。”
他认为迟钰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在和他较劲,但看到迟钰似笑非笑地坐下来,以一个非常放松的姿势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领带后。
周启明突然反应过来,面前这个年轻人并没有跟他在董事会背水一战的想法,他知道自己不会赢得过半的票数。
明知会输,为什么还不顺水推舟?
周启明肩膀落下去,重重地靠在沙发上,有些失落地问:“已经有别的地方挖你了?你这是预备离开启明星了,是哪一家?别忘了我们签署过竞业协议,除非……”
除非他要去的地方愿意为他善后,用钱买人在这行从不新鲜,何况迟钰是把利器。
昔日以前后辈,忘年交相称的两个男人在此刻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某种冷硬而尖锐的东西,不过人与人的关系便是这样,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利益驱使下,所有关系都有尽头。
他们是在做生意,不是谈恋爱。
不过迟钰确实不是为了去赚更多钱而离开启明星,他单纯地是累了,燃尽了。
“没有别的公司,只是我自己不想去国外,离家太远了。我爱人下周面试,顺利的话明年可能要入职刑警,家里总不能两个人都在外边儿吧。”
他在年终会议给出的战略计划,与其说是建议启明星在国内养精蓄锐,不如说是他自己想要休养生息,自从在地下和于可被营救队挖出来之后,他对赚钱这件事儿就有些动力不足了。
他这辈子很少回头看,但是这几个月里,他总是回忆起自己当年创业时的点点滴滴。
第一次把软件的日活量做到百万以上时,他内心的喜悦是那么纯粹,像是以一己之力战胜了全世界,此后他又逐渐突破了自己的记录,屡次刷新自己的最佳成绩,直到将软件成功变现。
现在想想,其实当年当他看到现金入账的那一刻,他对待事业的满足感已经达到了峰值,此后无论他再怎么故技重施,利用其他人的公司,将钱变成更多的钱,那些快乐也始终是衰减式的。
最近他更渴望能面对面和于可聊聊天,吃吃饭,做做爱,再躺在一张床上安安稳稳地相拥睡到大天亮。
在外面飘得太久,他想回家了。
周启明万万没想到迟钰不想继续征伐战场的原因是因为想回归家庭生活,再三刺探确定了迟钰并真的没有搞外遇,刚才和他视频的是弟妹后,他也有点儿卸下防备地说:“以前酒桌上大家总爱聊自己的一个一千万。”
“就跟初恋似的,每个人都对自己的第一桶金记忆犹新,但后来钱越赚越多,也就失去里程碑式的意义了。不过这一点我挺佩服你的,虽然这帮人嘴上都这么说,说什么第一个千万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候,但是叫他们放弃现在的生活,再回到只有一千万的时期,谁都不会舍得的。”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平仓返贫的币圈大佬会选择烧炭自杀了。
不过鲜见地和迟钰聊到私生活,周启明话密了起来,既然今后两个人并不是敌对关系,那就还有再携手的可能,他主动起身给自己倒了杯酒,又换上了那副和蔼可亲的长者模样。
“你们夫妻感情好是件好事,人能做到专一是很难能可贵的。幸福呢,就是满足于自己已经拥有的。这是我人到中年才明白的事情。哎,我年轻的时候就是挑花了眼,那时候你知道我有多少女粉丝吗?”
呷一口酒,周启明不再明亮的虹膜倒影着当年舞台上的光束切割与频闪像素。
“那些果儿每天追着我跑,酒店外面钉梢送礼物的,演唱会下头尖叫扔内衣的,还有其他想让我给写歌的明星后半夜敲我门的……我每天收到的情书像雪花似的,那种生活,灯红酒绿,众星捧月,跟做梦一样。”
说到这里,周启明简直陷入了自己当年全盛期的回忆中,他双眼迷离地卖着关子。
“听起来很风光吧?”
“不过我从来没跟人说过当时我为什么突然告别了歌手的身份。说起来这其实也跟一个案子有关,真别说,我跟刑警这行业还是很有缘分的。”
周启明还在吊他胃口,但迟钰一点儿也不关心这老家伙的生平秘事,他可不需要人生导师。
心思早就飞到于可身上去了,拎起外套他拉开玻璃门才想起絮叨的周启明。
反正这人过几天就不是他老板了,他也不装了,回过头跟他吩咐:“周,我还有事。晚上年会那我就不去了,你走时把门给我带上。”
第68章 檀木奶油
迟钰原计划是打辆专车去于可换乘六号线的平安里接她回文华东方。
晚上他们可以看看故宫的西山落日,顺带喝点红酒。
如果于可还有力气出去逛,出门就是王府井。再不济,这些地方于可都不愿意去,他手里还有两张别人送的国家大剧院的池座票,夫妻小别,看场周末音乐会也算浪漫。
无奈计划再周全也赶不上蓟城的大塞车,他碰上了长安街紧急封路。
车子刚绕到景山前街,就被堵了个水泄不通。
整整半小时,他们只挪动了二百米,迟钰太阳穴跳痛,敛着眉眼,再低头看看手机导航。上头竟然显示当前路况,七公里的距离预计还要花费一小时零七分钟。
他等不及,干脆下了车直奔六号线。
在地铁里挤了四十分钟,迟钰是非但没提前接到于可,反倒还迟到了半小时。
等到他风尘仆仆敲响于可的房间门时,窗外的天都黑了,于可早已吃饱喝足洗了澡,正四仰八叉地躺在招待所的单人床上看中央六重播的史密斯夫妇。
开门时于可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随手将房间内的吸顶灯打开,很自然地回头问他:“够晚的你,我不都说了要是忙就别来了,你吃了吗?我给你打包了点儿零嘴,你翻翻。”
前天晚上迟钰过来的时候于可不方便让他进自己房间,他俩是在负一层的招待所餐厅里见的,餐厅里的晚饭只供应到七点钟,所以于可请迟钰喝了一杯全天候提供的千滚水就把他打发走了。
今天早上新闻发布会结束,这几天跟于可一起留宿在标间里的,家住在房山的女同事已经跟于可打了招呼先退房了,迟钰这才捞到跟自己的合法妻子共处一室的机会。
不过这机会不要也罢,迟钰刚进门就后悔了。
环顾四周,这招待所的房间内部没比老旧的外观好到哪里去。
翘边的淡黄色壁纸,猪肝色的木质家具,再加上脚下那让人琢磨不透到底是什么颜色的短毛地毯,除了房间是新打扫的,空气中充斥着于可身上散发出的,柠檬味的身体乳的香气,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俩搁这儿上演出租屋偷情文学呢。
迟钰人着咧,事儿也多,自然是一进来就想走的。
他是没吃晚饭,但谁会放着贵价的漂亮饭不吃,去翻腾于可搁在床头柜上的,那几个乱七八糟的食品袋?架不住下一秒,于可打消了他离开的念头。
她走到窗边拉开玻璃和纱窗,接连从窗台上拿进来四瓶露天冰啤酒,转过头很实在地说:“今天你就在这儿简单吃点儿吧,我行李都收好了,明天早上四点多就要去机场,来回跑太浪费时间了。”
“呲”一声,于可单手拉开易拉环,坐回床边甩掉脚上的一次性拖鞋,余光还黏在电视上的打斗场面,唇珠贴上起雾的啤酒罐,仰头咕嘟了一大口。
接近零度的啤酒从咽喉划过,细密的气泡冰凉爽利,从口腔一直炸裂到腹腔,于可咽下一口酒,握着易拉罐哈了一口气。
几乎是一瞬间,迟钰的脑子里就浮现出于可酒后的模样,那样的她惯来是娇憨又跋扈的,非要形容,就是盛夏时节的挂绿荔枝,看着质地坚硬,但稍微用点力气一碾,外壳下就会爆出多汁甜润的枝肉。
黏腻,高甜,粉晕,汗珠。
脑子里充斥的黄色废料让他起反应了。
上一次两人亲近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身体比头脑诚实,迟钰立刻回身带上了房门,顺带将她刚打开的灯又关上了。
只要光线足够昏暗,他可以忽略这简陋的环境,横竖他的视线中央只有于可一个人,他想做的事情不费空间,只需要一张床。
大概是因为室内的暖气不大足,于可身上除了一件睡觉穿的薄软t恤,外头还套了一件宽大的卫衣和运动裤,连帽卫衣是朱砂红的,拉链两侧各印了一只玩毛线球的小白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