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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书院 > 耽美 > 彻夜高烧 > 犬潮日记-2
  余晨发微信给我:还记得我上次带来的那个贝斯手吗?你说有点眼熟。
  余晨回:他是prayers的贝斯手。
  余晨又回:我也没认出来,是别人告诉我的。
  我笑笑,打字,问他:你说的这个别人是施医生吗?
  余晨反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回:施医生不是一直很关注你吗?他老是关注你在哪里,做什么,身边有什么人吧?
  过了很久,我才收到余晨发来的又一条短信。我点看手机,先是看到一个惊恐的表情,再看到后面的三个字:见鬼了。
  我不知道该回什么,就放下了手机。余晨没再发微信过来了。
  很久之前,余晨给我看过他的手机通讯录,还特意翻出一个叫“嘮叨鬼”的联系人,嘱咐我他要是喝多了的话,就让我拨这个电话号码。他说那个人会来买单,收拾烂摊子,顺便接他。
  我逗他:“这是谁啊?你男朋友?”
  余晨哈哈笑:“怎么可能?他有女朋友。”
  我说:“那你还麻烦人家?”
  余晨说:“不麻烦啊,反正他有车。什么奔驰宝马,黑的白的,他换着开。”
  我半开玩笑地说:“他不会又是你的滴滴司机,又是你的美团外卖吧?”
  余晨笑起来:“不如再加一个顺丰快递。他可以送货上门,随叫随到。”
  说完,他点了根菸,抽了两口,弹弹菸灰,换了一副口吻,显得整个人都很认真:“做他的女朋友很可怜。”
  我点头:“听上去是挺可怜的。”
  片刻后,余晨抓抓头发,再度开口:“不过他那些女朋友对他也不是真心的,可能这就是报应吧?他这个人,手里,怀里,都抓着太多东西了。想要的,不想要的,他都有,所以就得在感情上吃吃亏……像他那样的人,就只能在这方面吃亏了。你知道吗,他没谈过正常的恋爱,也不知道该怎么去谈,有时候我看着他,觉得他很可怜。”
  他停住,扬起下巴,喷出一口烟,转头看我,问我:“是不是人一旦和爱產生联系就都会变得很可怜?”
  我说:“也许吧。”我问他,“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呢?”
  余晨夹着菸叹气,说:“我和他的关係很复杂。两个人不在一个阶层,又互相看不顺眼,但是燕贞拜託他照顾我,他没办法,就养成习惯了,像巴甫洛夫的狗。”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燕贞这个名字。我不知道燕贞是谁,但我不打算追问。我笑笑:“看你不顺眼还愿意当你的滴滴司机?他不应该叫嘮叨鬼,应该改名叫老好人,新雷锋。”
  余晨摆摆手,一脸嫌弃的样子:“算了吧,他和我一样,早就被生活腐蚀成一摊泥了,既没原则,又没底线,还是别玷污这些夸人的词了。”
  我点头附和:“也是。”
  后来我见到了“嘮叨鬼”真人,长得很年轻,个子很高,身材很结实,比余晨还小两岁。他说他是余晨的心理医生,施杨,施医生。
  他让我想到林肯。他们都把余晨给宠坏了。
  我记得很清楚。有一次,深更半夜,余晨说他想玩滑梯,盪鞦韆,林肯就打车带我们去了木棉路的儿童公园。我找了块乾净的沙地坐下了,一边抽菸一边看他们。他们两个一遍一遍地坐滑梯,笑得很开心,很放肆,时不时还尖叫两声,看得我也很想笑。
  后来余晨站在了鞦韆上,喊林肯过去推他,林肯答应了,没两下就把他推得越来越高,离天空越来越近。余晨笑着张开双臂,显得很自由,也很危险,我朝他看过去,提高音量提醒他:“余晨!”
  我的声音很大,余晨显然听到了。但他没有放慢速度,反而站在鞦韆上朝我喊:“犬潮!!”
  我继续喊:“当心一点!你明天不是还有演出吗!”
  一阵风过来,余晨的喊声也传来了:“hunting解散了!!我不弹吉他了!!”
  说着,他从鞦韆上跳下来了,落得很远。 我走过去,听到林肯问他:“那你打算怎么办?”
  余晨笑笑:“不知道,我只会弹吉他。”
  他说:“老头儿死之前只教过我弹吉他。”
  他说的老头儿是他的养父,我知道。
  余晨摸出打火机,点菸,火光照亮他一半的脸。他自言自语着:“为什么人要把生命浪费在摇滚乐队上呢?”
  林肯扬了扬嘴角:“生命不就是用来浪费的吗?要么浪费在吃吃喝喝上,要么浪费在谈情说爱上,都挺没意义的。所以像我们这样,浪费在摇滚乐队上也没什么吧?”
  我点头:“每个人都很拼命,拼命活着,拼命寻找真相。但是,没有人知道生命的真相是什么,没有人能一辈子活在真相里。”
  我说:“糊涂一点挺好的。”
  余晨抬起眼睛看看林肯,看看我,没说话。我也看他。他有着瘦长的身形,汗溼的发梢,还有一张被明暗切割开来的脸。
  他在月光下站着,沉默着,让人觉得很遗憾。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肯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默。他瞥了瞥余晨,低声问道:“你还会继续弹吉他吧?”
  “可能吧。”余晨拍了拍胳膊,往脚边弹菸灰,嘟囔了句,“做一个成年人的感觉真糟糕。”
  林肯一把揽过他的肩,笑呵呵地说:“嗯,糟糕归糟糕,但是也不算太坏吧?”
  余晨耸肩:“不坏,特别空虚而已。”
  林肯揉了揉他的头发,笑声爽朗:“觉得空虚就说明你还有慾望,还有色心,说明你是一个正常人。”他问余晨,声音还是那么轻,那么温柔,“你要不要来我家住一阵?”
  我无奈:“你会把他宠坏的。”
  林肯咂咂嘴,斜睨着我,说:“我们又不是你和薇薇安。”
  他说得没错。我从认识薇薇安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在满足她的各种需要。她说想参加woodboom的巡演,我就在租来的车上给她留了个位子。她说想看其他的摇滚乐队,我就带她认识了很多朋友。她说一个人住很寂寞,我就给她让出了一半的床。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上街,一起纹身,一起睡觉。我陪她在右侧的肩上纹了一隻红色的飞鸟。
  我抿抿嘴唇,无话可说了。
  余晨拍了拍林肯的后背,说:“你看吧,她和薇薇安是真爱。”
  我笑笑:“很快你也会遇到真爱的。”
  余晨吸了口菸,说:“我一直觉得宇宙是守恆的。有一个人往前走了,就会有另一个人被落下。有一个人飞黄腾达了,就会有另一个人受苦,受难,被所有人遗忘。”他吐了个菸圈,轻声补充,“只要有一个人找到真爱,就会有另一个人和真爱分开……我还是算了吧。”
  我和林肯都不说话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余晨在一栋楼的天台上抽菸,一个面目模糊的男人走近他,抱住了他。他低着头,好像在哭。他们拥抱了很久,很久,余晨忽然挣开男人,从天台一跃而下。
  后来我和薇薇安说起这个梦,她抱了抱我,说:“梦和现实是反的。你要这么想,他只是忘了张开翅膀。”
  我摸着她的头发,笑出来:“他可不是什么天使。”
  “不要搞歧视哦,恶魔也有翅膀的。”薇薇安说。
  我问:“恶魔也会遇到真爱吗?”
  薇薇安哈哈笑:“你们这群玩摇滚的还相信真爱吗?太不摇滚了吧!”
  她是对的,“真爱”这件事实在太不摇滚了。
  那么,就先写到这里,回忆到这里吧。
  该去为明天的森林音乐节做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