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克慢慢绕到马的侧后方, 喉咙里滚出低沉的呜噜。马不高兴地踏出一蹄子,身体倾向马群的方向。因克再往前逼近一步, 马喷出个老大不情愿的响鼻,最终还是朝黑朗姆和金条那边走去。
工作完成。因克甩甩头, 刚想趴回原位,湿泥巴味里就猛地搅进新的动静:噗嗤噗嗤的拍水声, 不是熟悉的猎物, 像湿爪子拍在泥地上, 但更大、更沉。
很远的水面上,一个小黑点戳破了那片晃眼的金箔, 正朝这边来。船上挤着三个人类,吵吵嚷嚷。马群也听见了,脑袋齐刷刷地转向那个方向。
很快, 划拉声清晰起来, 船靠了岸。浅色头毛的主人先跳上来, 又回头拽了一把深色头毛的主人。第三个人类自己爬下船,气味有点熟悉,但又不太一样。因克疑惑地绕着这个新来者嗅了好几圈。
群体回来了,却没带回猎物,只带了这个气味奇怪的新同伴。
“嘿,伙计,怎么回事?”约翰伸手想摸因克,“转了三圈了,闻出什么名堂没有,因克?”
“也许是你臭到它了,马斯顿先生。”古斯笑眯眯地,“我猜监狱里不怎么给人洗澡的机会?”
约翰哼出一声:“至少我不像你们俩,身上都是一个味儿——”
“行了,准备走,马斯顿。”亚瑟不耐烦地打断,“除非你还想被人捆成感恩节火鸡。”
——火鸡?
因克更疑惑地嗅了嗅空气。附近可没有这东西的味道,只有水草和湿泥巴,以及三个捕猎失败、空手而归的人类。不过这附近有兔子,也许浅色头毛的主人愿意去抓?因克去扒拉浅色主人的裤腿,却只换来一把粗糙的摸头。
“别闹,伙计。”亚瑟说,“回家了。”
人类全上马了,还全往灌木丛里钻。因克赶紧跟上。青草的气息贴着地面滑过鼻尖,一只兔子突然窜出,耳朵一抖,消失在更深的草丛里。树根边,狐狸的爪印很淡。更远,树林边缘,野鸡的影子一闪。
可人类既没看见,也没停下。只有马蹄带起泥点,压出长长的路。猎物的气味裹在风里,刚从脚边掠过,旋即又被奔马和人搅散、卷走。亚瑟的口哨声再度响起,因克立刻加快步子,疾追上去。
三个人、四匹马、一条狗到了岔路口,那个气味古怪的新来人类调转马头,踏上另一条小路。
那是领地的方向没错,但这套动作不合群,家里的马也变少了。因克困惑地看了又看,但两个主人都没追上去咬他,也就作罢。
前面不再是开阔的草地。因克翕动鼻翼,石头、烟灰、铁器,还有浓烈得化不开的人味,彻底取代了兔子和鹿的气息。还有别的狗。太多的狗。
马蹄叩击着硬地,发出沉闷的响。街道两旁挤满了高耸的屋檐和陌生的门洞,新地方,新方向,气味乱糟糟地搅成一团。最近那根灯柱简直可笑,一只没兔子大的小崽也敢宣布占领。因克不屑地喷出一声,抬腿留下自己的印记——
“坏因克。”深色头毛的主人说,“你该在野外解决。”
“因克可听不懂,小子。”浅色头毛的主人说,“你想让他怎么样,穿条裤子?”
因克确实没听懂,只捕捉到自己的名字,还成功摧毁了一块标记。于是甩甩耳朵,摇起尾巴,骄傲地继续前行。
在一幢陌生的大屋子和一团全新的火堆前,深色头毛的主人离开了一会儿,回来时,手里多了一根带肉的大骨头。他总是这样,总能在陌生的地方找到好东西。虽不如浅色头毛的主人壮实,却似乎永远有法子弄到吃的。
因克叼着骨头,寻了个角落,心满意足地啃咬起来。这食物块头大,肉又多,是顶好的一顿——来自一个很大方、很值得追随的人类。
唯一的麻烦,就是这个人类总爱制造障碍,让骨头进不去屋子。因克实在想不通,门为什么要关上?
……等等,为什么连光亮也关掉了?
因克用爪子挠了挠门板,没谁回应,只有屋里两个人类互相挤着,气味搅在一块,交织缠绕,变得更浓烈也更复杂。木板断断续续地吱嘎,还有浅色头毛主人变了调的声音。
因克歪着头听了一会儿,实在不懂有什么事情要背着自己做,只好低下头,继续对付那块骨头。
渐渐地,肉啃光了,牙磨好了,骨头也快没味了。
门依然纹丝不动,只有响动挟暖风从缝隙里钻出,带着令狗困惑的气息——油脂、汗气,还混杂着点别的什么。因克叹了口气,守着被啃秃的骨头,尾巴无聊地敲了两下地板,沉沉睡去。
……
第二天,门终于开了,深色头毛的主人像追踪兔子那样轻手轻脚地溜出来,朝因克竖起手指。
“去喝水,小点声。”
因克听不懂,但本能地学着他放轻脚步,果然赢得一记奖励的抚摸。水盆在墙角,喝完几口,狗尽职地转身蹬蹬两步,蹦上床,准备叫醒另一位——
浅色头毛的主人还沉睡着,身上满是深色头毛主人的气味,还有点别的。因克好奇地围着他嗅了又嗅,尾巴啪地一声甩上床头板——
“——见鬼!”
亚瑟猛地撑起身,手已探向枕边。看清是狗,才悻悻倒回枕头里:
“你。去找你爸爸。”
“怎么了?——下来!因克!不准踩床上!”
狗敏捷地跳下床,带着更汹涌的口水扑向古斯。古斯不得不高高举起手里的食物:“回去——别舔我衣服!坐下!”
因克舔了个够,才慢悠悠坐下。
古斯叹了口气,把早餐放到桌上,弯腰去开背包。
“亚瑟,我们得想个法子,让因克明白什么叫耐心。”
“我试过了。”亚瑟的声音懒洋洋的,“你喂得多,它不听我的。”
“胡说。它明明更听你的话。”古斯头也不抬地拌着狗饭,“而且你绝对偷偷给它加餐——来,因克,乖孩子。”
狗如闪电般冲过去,对着食盆开始暴风吸入。亚瑟为自己辩解道:“多给点也没啥。你看它这吃相,这家伙以前肯定饿得够呛。”
古斯啧了声:“但它以后不会再挨饿了,所以才更得学好规矩。”
狗吃光了食物,重新踱回床边,响亮地打了个嗝。
亚瑟刚坐起来,正好被这股气糊个正着。
“该死。”他嫌弃地抹把脸,“你说得对。”
——人类。真的很慢。
因克等啊等,等得啃碎了昨天剩下的骨头,喝干了第二碗水,两个人类才慢吞吞结束早餐,换上新的毛皮出门。
后面的路和最开始那天差不多。日子一晃又一晃,人类慢慢悠悠,狗一路前冲后蹿,东闻闻,西嗅嗅。青草、泥巴、陌生人的脚印,树丛里的鸟雀、兔子和鹿,全都轮番路过鼻子。
他们走走停停。有时人类会给马洗澡,有时候会在路边分享食物,互相啃咬。因克痛快地打了几个滚,又跳进水沟追逐青蛙。天光一直很亮,风里都是新的味道。
走到牧场边缘,一个陌生人类正对着水洼指指点点,手里捧着个奇怪的黑盒子。几个人类叽叽咕咕了一阵,浅色头毛的主人忽然一声口哨,策马远去。没多久,因克听到地面嗡嗡震动,熟悉的浓烈马味钻进鼻孔。
捕猎!是捕猎!因克嗖地站起,远处尘土飞扬,蹄声隆隆压过风声,一群马正朝这边奔涌而来。泥土、马汗、青草和尘土的气息混在一起,热烈地直冲鼻腔。
马群从远处涌来,河水一样冲进水洼,黑的、白的、花的,全都奔腾着挤成一团。每一匹马都散发着风的气息,蹄声震耳,气味扑鼻。人类吆喝,马嘶鸣,空气都震得发颤。
但浅色头毛的主人只压在马群后面,既没同伴分头拦截,也没发出信号。这样下去,队形很快就要乱套,猎物随时都能四散奔逃。
因克实在看不过眼,前腿一迈就想扑上去帮忙。结果被深色头毛的主人一把拎住项圈。它只好焦躁地刨着地面,眼睛死死盯住马群,满肚子不服气。
果然,不出几圈,马群散开,队形破裂,机会溜走。浅色头毛的主人策马返回,还不忘伸手按住因克的脖子。举着黑盒子的陌生人高声喊着什么,两个一无所获的人类一左一右,把因克架了起来。
因克晃了晃脑袋,忍住没有挣扎,只是盯着远处马群扬起的尘埃。要是有狗帮忙,事情怎么会弄成这样?如果这就是浅色主人的捕猎方式,因克只觉得不够好——难怪递来的东西总没有深色头毛的主人多。
不过,浅色头毛的主人也注意到了那边。他往前一指,因克心领神会,立刻追了上去。
这活儿简单极了。马群留下的气味浓烈而新鲜,泥地里满是清晰的蹄印,连小狗都不会迷路。因克循着气味一路疾冲,浅发主人则掏出了绳索。很快,他们堵住了一匹高大的花马,膘肥体壮,结实得像家里的金条。
这种猎物,可不是狗能咬住的。因克盯着那匹大马看了好一会儿,觉得它一蹄子就能把自己踹飞。只有人类,能用那根会飞的绳索把猎物牢牢套住,还能跳上马背,赶着它回营地。